我们从事产品包装已经十几年了,发现有一部分客户经常分不清商标和产品外观包装的区别。今天一定要让大家区分开来,搞不好你们会吃大亏的!
简单来讲,商标就是品牌,就是牌子,是整个外观包装的一小部分。
通常一个企业会生产多种产品,或者说至少是系列产品。比如:娃哈哈。其产品有儿童饮料、矿泉水、八宝粥、营养快线等多种产品。并且一个产品可以打两个商标,这也是系列商标的趋势所在。即使我们不是娃哈哈这样的企业,也通常会有系列产品,比如:同样是西装,为了迎合不同的消费群体,也会有系列商标。
可见,商标是区分产品来源的标记。但是商标毕竟是包装的一小部分。有人就要问,为什么申请商标时,不把整个包装注册商标呢?一方面,商标就是保护这个小标识,商标注册不允许带上整个包装。另一方面,产品的商标一般是相对恒定的,而产品的包装却是会根据潮流经常更改的。
比如:伊利。旗下有众多不同类目的商品,自然也会有不同的包装,并且还会申请新的商标。因为绝大多数企业都会用不同的品牌和包装来适应不同消费群体。像伊利经典有机牛奶,相对价位就高一些。
看到上面的一些图,你会惊叹伊利旗下有这么多商品。其实这只是极小一部分,你不信去看一下卖冰淇淋的地方,基本伊利和蒙牛占了绝大多数。好吧,也就只有我们这些做知识产权的傻蛋,买东西时会纠结这些。但你们只要稍加留意,就会大吃一惊,这些巨头们开发了多少产品和品牌,你也再不会认为可口可乐仅仅是做可乐的。
比如,果粒奶优,你大概不会与可口可乐联系起来。
说上面这些,就是告诉大家,每个企业通常的主打品牌是不会变的。但这个主打品牌,只是商品包装时的一小部分。就容易出现混淆。比如下面这些混淆性的包装。他们的商标是明显不同的,甚至都是合法注册成功的。但是仅仅商标不同,整个包装近似的话,仍然导致消费者误认。因为普通的消费者往往不太关心具体的商标,更多的时候是凭包装来购买的。如下:
可见,既然商标不同,如果包装没有保护,仍然会受到侵权的困扰。所以产品的外观包装,还需要申请外观专利,以给产品更多的保护。像上面的“美好”牌火腿和“双汇”牌火腿,商标是完全不同的,商标不会构成侵权,但是包装却很像,这就是外观专利来进行保护的。
至于加多宝和王老吉的“红罐”之争,一直就是争这个外观专利。因为从商标来看,“加多宝”和“王老吉”是完全无关联的。
你可能会想,像“芬必得”、“芬布得”这样的,或“脉动”、“脉劫”这样的,明显是侵权,难道还不能认定吗?没错,这些肯定是侵权,但是我们很多企业是白手起家创业,不可能一开始就有很高知名度,都是慢慢塑造起来的品牌。对于不是很驰名的包装,如何来举证呢?所以申请专利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原创,所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。不做保护,在举证上就会吃亏,胜诉的机会就大大降低。